1.领导和主持全院教学、科研、实验室(实习、实训基地)建设和学生培养等工作,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下达的教学、科研和师生培养任务。对外代表全院,对内负责本院全面行政工作。
2.负责制定教学、科研、专业学科建设、师资培养、资料积累、国内外学术交流的工作计划,就全院的发展规模、专业方向、教学改革、管理改革、经费使用等问题组织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,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3.组织对教学、科研、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养、考核,就其使用、晋级、奖惩等提出建议。
4.负责召开学院务会议(或院党政联席会议),协调和督促各分管副主任、办公室主任、各教研室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,责任落实到人;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教学、科研任务执行情况,及时采取必要措施,以保证教学、科研等任务的完成。
5.主持全院学术交流活动,组织审查重点科研项目,鉴定科研成果及学术论文,审核重点课程的教材;负责对外交流活动和外事工作。
6.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,发动和组织教师开展“教书育人”活动,指导学院分管领导做好学生工作。
7.建立健全学籍档案,加强学生学籍管理。
8.每学期认真严格审查学生的升留级、休学、复学、转学、结业、退学等学籍问题,并提出意见报学校审批。
9.抓好教学常规管理,加强教学检查,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正常。
10.督促,检查本院教师按听课制度的要求完成听课任务。
11.坚持教学考勤,对违反教学纪律的,出现教学责任事故者提出意见并上报学校。
12.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及发展,做好师资管理工作。
13.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,合理分配课时,核对教师课时津贴,并及时上报学校。
14.加强对教师师风师德和学术道德建设,强化对学生考风考纪教育。
15.组织各专业学生的专业实习、社会调查工作。
16.作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。
17.加强师生得纪律教育,作好各项保密工作,加强考纪考风建设。
18.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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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9月